1男1女「旁聽師」法庭內發表煽動文字罪成 分別判囚1年及3個月

2名男女「旁聽師」被指今年初於法院旁聽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會案聆訊時刻意作出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其中綽號「牧師」之男被告彭滿圓另外涉於網上平台持續發布煽動影片,被控多1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2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經審訊後,昨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裁定2人所有罪名成立,「牧師」被判囚12個月,要即時服刑,他今早表示打算上訴;女被告則被判囚3個月,並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還柙男於西九法院藉調包保釋,現正被警方通緝。
還柙男於西九法院藉調包保釋,現正被警方通緝。

59歲男被告彭滿圓及68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2人共同被控1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案情指2人於今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男被告另被控作出1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鄭官首先裁定男被告於「牧師和你顛」頻道之中,8段控方指控有關煽動的影片內,6段都有意圖貶低法官,首兩條影片中的言論雖是批評法庭,但程度未必至於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和憎恨,內容不能肯定具有煽動意圖,不過,針對餘下影片,包括批評高院法官拒讓戴某種顏色口罩人士入庭旁聽,將真假難辨的消息當成事實等,鄭官認為被告在影片中被告主觀及選擇性地貶低法官,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及憎恨,並非矯正法官不足之處,肯定相關影片內容具有煽動意圖,被告製作、上載和廣播影片時,也具有煽動意圖,裁定他罪成。

另外,就2名被告在法庭拍手事宜,鄭官同意比對閉路電視片段後,3名控方證人的確都講錯了男被告的衣着,因3人都表示他當時身穿長袖衫,戴黑口罩,惟片段拍到被告走出3庭時身穿短袖衫戴白口罩。不過鄭官認為被告可能在離庭期間脫下外衣和口罩,加上本案爭議點並非其身份,即使衣着外貌描述與片段不符,亦與本案無關。鄭官指,彭當日說出「良知呀你跌咗,閣下」等說話,完全為公開及當面地指摘裁判官沒有良知。當時裁判官已裁定該案被告鄒幸彤罪名成立,進入求情階段,此情況下,裁判官禁止被告人發表政治宣言,下令警方記錄干擾法庭程序人士的姓名,做法合情合理。另外,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於法庭內貶低裁判官,絕不是一時失言,必定是具煽動意圖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鄭官又信納控方證人口供,根據錄音證明女被告當日曾在法庭說出「有尊嚴呀,亂咁判」、「無法律依家」及「包青天嚟審喇」等說話,必定是指摘裁判官不公正,而當時已有2次拍掌事件,裁判官已發出警告,但她在此情況下仍然眾目睽睽批評裁判官,並非一時失言或宣洩情緒,具煽動意圖,故裁定2人罪成。

女被告律師求情表示,上一輩對六四事件有強烈看法,被告只是一時衝動表達意見,不是有預謀的煽動行為。男被告親自陳情表示,他被判罪成,表面上是打敗仗,然而於守護良知、捍衞自由、守護人權角度是得勝了,指自己會欣然接受刑期,在獄中承擔監獄牧師的使命。鄭官判刑表示,男被告持續在網上公開發言,攻擊司法人員,減低法庭公信力、踐踏法庭尊嚴。他的影片瀏覽數量高達9000人次,可能當中有人誤信他所講的就是事實,因而產生徧見,決定就煽動影片所涉控罪判囚10個月。至於法庭拍手事件,鄭官信納這是單一事件、沒有預謀,但法庭需考慮當時正在處理一宗多人關注的案件,決定就此項控罪判囚3個月,男被告刑期中1個月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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